研究以后怎样开发市场,和现在公司要终止合作后的,我想咨询这种纠纷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10-06-01 19:25:29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08年4月份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特许区域经销协议,期限为一年,给公司缴纳合同保证金为壹万元。代理产品销售,在合同期满于公司,有六千七百元的欠款,但在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没有提出续约,又正常的合作了一年。在这一年后货款,欠款额是二十九万多,现库存四十多万。在今年的四月二十几号,公司开2010年秋季产品订货会,在这前几天,公司区域经理来到我们这里,研究以后怎样开发市场,并让我们召集我们下边的客户一同去公司参加。但是最可气的是,公司在我们选产品的期间,把我们的区域签给别人了。不想和我们合作还让我们带客户去,让我们无接受。
事情后,公司向我们吹款。我们给公司的理由是,在合作的期间里我们为其产品做过的一切投资,和现在公司要终止合作后的,一切损失,还有在四月二十几号的订货,我们和所参加客户的来往路费。其后公司可来收后我们的全库存,核算结账。公司没有回音。在今天我们却收到公司寄来的律师函。内容按合同条款,收回货款。
我想咨询这种纠纷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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