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31 09:28:56
问题描述:
我爱人有一个16岁的男孩,现在在上中学。他们离婚协议:一处房产,市价10万,由男方居住,男方给女方6万,每个月给800元,直到给完。孩子归女方,每个月400的抚养费用。教育费用男方负责。抚养费根据孩子的长大而增加。因为孩子在上借读的中学。每年学费2000,每个月通勤费150,中午托管费200,还有孩子买衣服,理发,洗澡。零花。手机费等等就是说所有的费用都是男方在支付,而且孩子在上学期间一直在男方处居住。只有男方公出或者没时间的情况下才去女方处暂住。因为孩子只是在女方那吃早上和晚上2顿饭。而且女方不吃肉。周六周日孩子还要回来给改善伙食等等。所以费用每个月只给女方300元.我觉得已经足够了。现在女方以自己没有工作为由,不断的找事,想要增加抚养费用。请问女方没有工作就一点抚养义务都没有吗?他是分割的财产的。而且他不是瘫痪在床,身体好的很啊。想要给孩子好的环境什么,完全可以去找份工作的。为什么这么不要脸哪。每天还发信息谩骂我们,请问我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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