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底我朋友在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3辆二手车,放在租赁公司出租,是否构成了诈骗?
更新时间:2010-05-31 11:14:26
问题描述:
07年底我朋友在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3辆二手车,因其刚入社会切对法的概念不强,将租借的车又转租给了他人,并收取了相关费用,但朋友没有支付租金给租赁公司,后来08年下半年的时候朋友自己买了一辆二手车,放在租赁公司出租,出租的费用用以抵押以前的租车欠款,但是合同上并未注明这一点。但过了不久,听朋友说把车卖了。现在的情况是朋友被租赁公司扭进了公安部门,据说对方欲以诈骗罪提起诉讼,诚问这样的情况,我朋友是否构成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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