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3年3月1号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已有7年零两个月了的工作年限了,我有那方面的权利可以主张?如果我提出离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0-05-31 12:23:13
问题描述:
我从2003年3月1号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已有7年零两个月了的工作年限了,最近两年2008、2009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3月31号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截止现在公司未予我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继续留在公司上班,请问:我有那方面的权利可以主张?如果我提出离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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