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感情破裂,该怎么离婚?
更新时间:2010-05-30 23:23:43
问题描述:
2007年甲方(简称男方)跟乙方(简称女方)在网络上认识了,乙方当时在深圳工作,甲方在佛山工作,当时甲方不知道乙方是什么情况,在认识的过程中甲方得知乙方是已婚的女人,但乙方为了跟甲乙在一起,选择了跟前夫离婚来跟甲方在一起生活,于2007年12月乙方发现怀孕,甲方要求乙方做人流,乙方不肯并以身体状况差不可以做人流,要生下孩子,临近春节了,甲方答应春节后到广西乙方驻地领取结婚登记,甲方一个人回贵州老家过春节了,于2008年2月到广西乙方驻地(平南县)登记领取结婚证,甲乙双方的女儿于2008年8月1日在广东省佛山顺德区伦教医完降临,于10月回到广西婆家生活带孩子。
在其中一直处于甲方责任上的约束而对乙方感情没有什么感情,其中甲方有去过乙方驻地广西探望子女五次左右,于2009年3月乙方从驻地广西来到佛山要跟甲方住一块儿,甲方拒绝了,以感情不和提出分居,在些期间双方发生争吵,乙方曾经提出如果甲方有第三者可以归还甲方自由,甲方听到不爽即向乙方提出离婚,乙方此时反悔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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