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险抵押金
更新时间:2010-05-28 22:47:43
问题描述:
我是搞建筑施工的,2006年底单位承包了一个工程要我当技术负责人,但是要交3.5万风险抵押金,没有签订任何书面东西,只有一个3.5万的收条,有单位盖章,注明是风险抵押金。2007年底工程竣工并2008年通过竣工验收,当是交风险抵押金的时候单位口头答应工程竣工结算完了就返还3.5万风险抵押金,由于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达成竣工结算协议等原因,到现在该工程没有竣工结算完全,还有几百万的尾款达不成协议。问一下我的风险抵押金能要回来么? 我是不是应该起诉单位?我多次问单位要风险抵押金,单位负责人以没有结算完等理由不予返还,要是十年没有结算完我是不是要等十年,还有一次负责人说工程承包费用超支不予返还,可是当时没有说这些,而且当是也没有签订书面的东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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