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担保应注意些什么?
更新时间:2010-05-27 13:03:25
问题描述:
我朋友办工厂要增加流动资金,因我是老师,他想请我为他做贷款担保,刚好我自己也手头紧,也急需用一笔钱(前期在银行有贷款余额还未还清,暂时无法用本人名义贷款),所以就答应了他的请求,同时也要求能用到所贷款50%的资金,并约定谁使用贷款谁负担并支付相应利息。在这种情形下,请问:
1、我和朋友之间应如何签订书面协议才稳妥?或者说应注意些什么?(假如将来我朋友未能及时还清贷款,我该怎样避免银行直接要我替朋友还那50%的贷款。)
2、在银行起诉的情况下,我和朋友之间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是否必须先替朋友还了银行的贷款,然后在我和朋友之间进行诉讼?
3、银行的贷款担保合同只有负“连带责任”一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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