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执行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26 10:43:05
问题描述:
本人与前妻2009年离婚,孩子判归我我所有,由于当时修路把我的老房子占用了,异地划了一块地修建了一处两楼一底的房子,一楼是铺面,二楼三楼是住房,没有正规国家认可的房产手续,只有一纸老房子修建时的审批手续,也就是被拆了的房子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新修的这边房子没有其他的手续,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户主是我母亲,前妻是共有人,我想请问一下,离婚时法院是按照已经被拆了的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判决的,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却是现在这个没有合法产权手续的房子,对于这种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屋,前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吗?法院有没有权利来执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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