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25 10:27:41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4月购买一套商业用房。该房屋在出卖前已出租,出租合同期限到2011年8月为止。但在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准备交房的时候该房屋的承租人又以优先购买权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也不支付房租。该房屋承租人要求以产权过户登记之后的土地证上的评估价格(比实际略低)向房主购买该房屋。请问,如果该承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会支持我跟原房主的买卖关系?如果买卖关系成立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要求该承租人向我支付房租(租赁合同是原房主跟现在的承租人签定的),或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注规定在租赁期间房主有权出售该房屋,是不是视为出租方已经提前通知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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