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0-05-24 22:18:28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摩托车修理店主,我于2009年6月买了一辆二手燃油助力车,有发票和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后于2009年7月在熟人的介绍下把这辆车卖给了别人,但当时疏忽没有让买主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在2009年8月15日接到交警大队通知,在当晚有一个老太太被一辆燃油助力车撞到,后有目击者称看到车牌号是我卖出去的那辆车,可是肇事者已经逃逸,交警让我配合调查,可是我也不知道肇事者是谁。就在事故发生快一年后,也就是2001年5月20日,我接到法院通知,老太太的家属把我告到了法院,说老太太于事故发生的第二天也就是2009年8月16日死亡。现在让我赔偿总共约30万的金额。我该承担责任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