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工作调动时,单位扣留部分档案,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05-31 10:32:57
问题描述:
爱人是江西某大学辅导员,刚工作时,和单位签订了协议。由于两地分居,今年可以办理爱人的工作调动。按协议,爱人也可以办理调动了。但在办理调动时,这所学校的人事处以讲师必须工作两年为由,先是要求赔偿1万7千元。在我们的申诉下,这所学校把评上的讲师材料扣留了。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们放行扣留的材料?如果他们不放材料的话,我们一定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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