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0-05-23 14:00:47
问题描述:
我与老公在认识不到一个月后,于2009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我就怀孕了,怀孕后就在丈夫家人的要求下辞职在家安胎。婚后,丈夫不停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我娘家人的钱,首先是以做生意没钱进货为由,让我向我父母借了两千元给他,我姐姐在我家暂住,放在家中的2100元被他偷了,连我的结婚戒指都拿去当了,后来才知道他一直不务正业,这些钱都给他拿去赌了,在我提出离婚后,他发誓会改,考虑到孩子,我原谅了他。在2010年过完春节不久,他又以与我堂哥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从我堂哥手中取得了一万多元(向我堂哥立下借条的有10500元),我堂哥怀疑受骗后,要求我丈夫还钱,我才知此事。在怀孕期间,他一直没有工作,也没给过钱我做生活费,也没有过问过我和孩子的情况,我的生活费一直由双方父母支付。现在孩子的预产期是2010年6月23日,我向丈夫提出了离婚,打算等孩子满月后,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但丈夫也想要孩子,还威胁我,如果孩子不给他,他就不去签字离婚,像他这样,孩子跟着他肯定不好,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能顺利离婚和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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