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0-05-24 13:03:46
问题描述:
甲方:制造厂家,供货方.
乙方:施工单位.购货方.
事情:甲.乙双方常年合作,难免全有你欠我的材料,我欠你的货款.
始2008年9月起我乙方已多次请甲方来合对账目,(经我财务账目反应,我方还欠甲方不到2万元的货款.)但甲方一直没过来合对.
今年4月甲方将乙方告上了法院,判定乙方欠货款3.5万元,违约金2万元,共计5.5万元,并要乙方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用.
请问作为乙方该怎样答辨,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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