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只做了两周就被无端的解职了
更新时间:2010-05-22 16:16:37
问题描述:
半个月前,通过网络查到科学城XX招聘清洁工,于是我电话联系并前往面试,按规定搞体检,签合同(合同未给我),办工作证,往返折腾了四五天,后于5月10日(星期一)正式上班。期间从未违反厂纪厂规,工作踏实认真(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就是负责厂区宿舍楼的清洁卫生,还有干不好的吗?)。我就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我离开,为什么昨天(5月21日)中午十一点过,厂方说要我走就要我走,不断不给我说明理由,更不给我半点思想准备和精神安慰,更可恶的是在没有与我结清报酬的情况下抢走我的工作证,赶我立即卷铺盖走人。
鉴于厂方的行为,我申请,1、厂方没有履行对劳动者解约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提前告知的义务,要求得到公开道歉及精神赔偿300元人民币;2、要求按照国家法律得到半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3、退还我的体检表及所有个人档案资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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