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0-05-21 09:58:53
问题描述:
王某为A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11月,王某以B公司名义从国外进口一批家电产品,共计价值380万元,之后,王某将该批家电产品销售给了C公司。A公司董事会得知此事后,认为王某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有竟业禁止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于是,决议责成王某取消合同,而将该批家电产品由A公司买下。C公司认为,该批家电的买卖,是在C公司于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无关。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而且合同的内容不违法,所以是有效的。至于王某作为A公司董事而经营与A公司的同类业务,属于A公司内部事务,与B公司和C公司无关。
分析:
1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2B公司与C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
3对王某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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