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0-05-20 12:32:57
问题描述:
我在本公司已工作16年多时间,前两天我的部门老大以不是我的工作责任推至我的身上,借这个机会将我的工作安排另外一个他自己带来的人做,做这个决定时没有同我商量.等他安排好后再叫我去其他工作,而我没有同意.要他去公司协商补钱走人(之前也有这样的补钱走人),这种情况是否是以N+1补偿?我的社保是在03年公司开始买的,03年之前没有买的是否可以要求补买我个人帐户?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失业保险和额外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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