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怎样定性,逮捕后我方该怎么做,公安机关做尸检我方没有在场可行吗?我父亲有多大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0-05-19 15:47: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家有一个祖传3代的一个秘方,是治疗精神病的,治疗好不少人,邻县有一对夫妇他的儿子患了精神病,对方父母在其他人的介绍下就来拿药,【介绍的人以前也有亲人在我家拿药吃好了】第一次就给了一剂45颗药丸,回去吃了后对方说病情好转,于是又来拿,因来回不是很方便就提出想多拿两剂的,于是我父亲就给了他两剂共65粒药丸,并叮嘱说要分两次 一次30粒 一次35粒,间隔要等病人身体回复后再服用第2次。由于对方没有按我父亲所交代的去服用 导致过量而产生了危险,后到医院治疗 过了几天病人就在医院死亡。当天出现危险情况对方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公安机关就来我家调查,过了一个多月再次传讯时就被拘留了,后来检察机关以过时致人死亡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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