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17 22:22:07
问题描述:
王某系2001年成立的某公司原始股东,出资为4万元。2002年底王某以购房缺钱为由要求公司退还股金3万元。2003年初,王妻孙某以王某名义向某公司表示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用于冲抵在公司所购房屋的房款。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退还王某3万元现金并抵销房款1万元。2003年4月,王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张某签订股金转让书,约定王某在公司的3万元股金转让给张某。12月,王妻孙某以王某名义与公司另一股东娄某签订1万元股金转让协议,将王某的1万元股金转让给娄某。张某与娄某受让后分别向公司交了受让款3万元、1万元。公司对股东名册相继进行了变更,王某未有异议。公司申请了股东名称变更登记但工商部门未予办理。2004年起王某未再以股东名义参与公司事务及分红。2006年公司大规模营利,王某起诉要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理由是以前要求退股和冲抵房款的行为系抽逃出资。
试问:王某的要求是否有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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