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待退休政策咨询
更新时间:2010-05-16 14:31:24
问题描述:
我们是县水泥厂2002年改制下岗职工,当时的安置是办理待退休,月领180元生活费,安置待退休合同签订内容规定是男职工年满50岁、女职工年满45岁即办理退休手续;然而实际到达退休年龄后,经办退休的社保部门要求补缴养老金到60岁,且办理后只能领80%的退休金。请问:1、需要补缴后10年的社会养老金吗? 2、办理后,只能领80%的退休金 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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