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05-15 21:58:04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4年在村里租用老校舍,当时以租金45000元租至2053年,租期是50 年,村里与本人签定合同:租金一次付清,合同期满后一切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自由翻建,翻建的费用有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建了许多猪舍,鸡舍进行养殖;现在甲方以村里建住宅小区为由,欲退回乙方的租金收回场地;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乙方该如何申诉啊?甲方是否得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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