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签的落户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0-05-14 09:33:47
问题描述:
要去北京工作,但公司要求填写落户协议,其中规定如果我三年内无论任何理由(包括健康理由)离职都要交9万违约金及办理户口花费1万,请问这样的协议法律支持吗?
一、甲方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为乙方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档案管理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交相关证明和文件。
二、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依照甲方安排到相关单位从事相关工作,服务年限为本协议签署后 叁 年,自 2010 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日。
三、特别约定
本协议与员工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不因承担劳动合同书约定的违约责任免除本协议项下的责任。
四、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服务期限内,乙方以任何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任何方式(包括辞职、以及过失性辞退等)离职,均应支付违约金 玖 万元(按已服务月数每月递减 2500元),并应赔偿甲方为乙方申请户籍及办理落户手续、档案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共计 壹 万元。
五、本协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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