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租租赁定金,能要求退回么
更新时间:2010-05-12 10:36:18
问题描述:
我与一中介公司签订了定金协议,没签合同。
那房子,其实看着并不是特别满意,但也不是特别满意,所以当时,给业务员说,给这定金,我们到时候可能定这个房间,也可能不定这个房间。到时候再退钱。业务员当时也答应了(当场还有我朋友,第三方在,他可以证明业务员说过这话)。然后签了定金协议。当天晚上,我觉得不满意那房子,就给业务员挂电话说要退定金不要了(就在交了定金后1个多小时)。业务员说可以,但是他们经理说不行。
而且我觉得定金条签的不规范,对方开的定金条内容是
今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201 主卧定金500元整。
北京市XX公司 刘XX 2010年5月10日
这个单子上,我没签名,也没写出我的名字,也没约定期限,没有甲方,只有收款的乙方,这样的定金协议有效么?另外口头约定的房租是一个月1300,定金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那这样是不是超过了呢?或者是应该要按照押一付三,4个月5200来算合同的金额而不是按一个月1300这样来算呢?是不是这算无效定金协议了?
我该如何拿回定金呢?
补充:交钱时在银行交的,有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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