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更新时间:2008-03-28 10:13:33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由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25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现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双方所生之子由被告lingwing扶养”之判决,现孩子户籍所在地在广州,这给孩子的上学、保险、搭乘飞机等基本生活事项带来了极大的麻烦,现我拟将孩子的户籍迁入与我户籍一样的北京户籍所在地。故想向法院申请前夫给予能使之完成的积极配合行为,以使上述判决得以实行
判决书中只提及孩子由我抚养,要求孩子父亲每月付500元的抚养费,并给予我经济补偿共计28000元.但至今他也未付.关于户口的问题,需要他提供户口的原件,才能办理迁入北京.他不予配合.现面临孩子上学等诸多事宜,需要孩子在北京有户口,我该如何办理?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在广州要请律师?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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