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全经过
更新时间:2010-05-11 17:05:35
问题描述:
2010年3月2日下午,我和同事买了吃的正准备离开,该名保安突然出现,还叫我们请客。由于他离我太近,我就反手想阻挡,不小心打在他的腹部。当时他有明显躲闪的动作,他也并无不良反应。之后,寒暄几句,他便离开了。直到4月30日,他找到我,并拿出他4月14日的体检表(公司每年都会在市级医院组织一次员工体检。)说3月2日打他那一下,导致他肝功能异常,右下肺陈旧性病灶。还向我索要去医院检查的费用。这件事我和同事已经向领导报告了,双方都写了事情经过,监察部表示该名保安要我赔偿几百元就可以了,事后再鉴定协议书。但是我没有错,为什么我要承担责任呢?我是不会妥协的。肝功能异常是因为他有脂肪肝。肺部陈旧性病灶是很多人都有过被隐形感染结核,自己好了以后,留下的钙化点。现在整个公司的同事都说我好厉害,有武功,功力深厚。5月9日,听我同事说他在找我,要赔偿金。大人,民女好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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