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撞人额外赔偿的问题!急,在线等,谢谢!
更新时间:2010-05-10 14:17:30
问题描述: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开车撞人,伤者骑电动车,交警判全责,之后去医院所有费用由我们支付,医院当时说不用住院但他们非要住院观察,转了家医院住了一周,检查各项指标都没有问题,所有医院的费用也是我们拿的,现在他们住了一周自己要求出院,让我们额外赔偿两万元说是脸上有个小疤,怕以后留下疤痕,让我们一次性赔偿两万元,之后就不用管了(误工费什么的保险公司也能赔偿),撞得这个人是保洁员她丈夫没工作,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么,我们应该额外赔偿多少合适呢,在线等,谢谢!
补充,最新进展,伤者家属一定要求赔偿两万元,之后不再追究,我老公和家人就只能同意了,现在双方要签订一个补偿协议,规定赔偿完后,对方有任何问题将不再追究,请问我们签署的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写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的认可?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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