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报案还是起诉?
更新时间:2010-05-09 22:30:48
问题描述:
邢xx,江苏**人,2008年编造理由,说是投资训练基地,资金不够,于8月10日向我借人民币25000元,据后来的调查,投资子虚乌有,是他捏造的事实。2008年12月7日,他又以需要结婚为妻子买首饰为由向我借20000元,我当时没有答应,于7日早上就来到我家,死缠着求我帮忙,碍于情面,我只有向我的同事借钱,一直到中午12点,凑齐了20000元给他,当时借条上注明以他名下的别克商旅车作为抵押,口头约定一星期内还钱,等到借钱后的第三天,以结婚用车为由,将车开走,但是接下来既不还车,也不还钱。后得知结婚是假的。2009年的某一天,在我妻子的强烈要求下,他将车子的产权证和行驶证送给我,说是做抵押。在2009年7月21日以卖车还钱为理由,将产权证和行驶证取回,本人留下了复印件,但据后来调查,车子的产权证行驶证也是假的。从此以后不见人影,只接电话,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借条现在快两年,请问律师,能否以诈骗报案?如果起诉,他是江苏人,应该如何起诉?如何才能找到他的财产?如果他不应诉,也不偿还,法院有没有什么办法执行?委托费大约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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