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判决可否向法院申请对方冻结他的所有财产
更新时间:2010-05-09 17:54:1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希望你们认真看完整本人打的字,谢谢!
以下是我在2010年5月7日收到的判决书是判不离婚的,我是被告,我的老公是原告。可这判决书写: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我的意思是想请问在这十五天内我可否向法院申请冻结原告名下的所有财产?而且我是不愿意离婚的,为了小孩着想,小孩现在在他家,他家和他也不让我再回去,但很多事情我无法控制到是否下次真的离婚,再说原告将要告到高级法院都非得要和我离婚为止,所以才请求大家这个问题可否在这十五天内去申请对方的冻结,万一判离婚了最起码我是有点保障。还有原告也不是笨的,如果他早就把他名下所有的钱都抽取出来如何处理?请问如何申请?有格式吗?是需要打印出来能手写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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