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隐瞒婚史而且民政局也没有告之对方!
更新时间:2010-05-05 10:38:59
问题描述:
2008年我结婚的时候她在登记的时候也没告诉我她有过婚姻而且2次了,还毅然的在婚姻栏写的未婚,当时登记的时候她户口上也写的未婚,办理的人也没有告诉我她结过婚的情况,后来她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书上说的理由是没有感情,当时她已经跑出去2个多月没回家了我也混了头不懂婚姻法,也觉得丢人就草率的同意离婚了,时间也就4个月的时间从结婚到离婚,我现在觉得我有被欺骗的感觉让我在邻居亲戚朋友面前很丢人,问下我现在可以起诉她补偿精神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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