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咨询
更新时间:2010-05-04 11:56:48
问题描述:
我在09年5月25号开着拖拉机,属于严重超载驾驶的,与一骑着电瓶车的老太婆相撞,结果导致1人重伤,我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这事与09年法院已经宣判,判我赔偿对方总共40几万,到现在我已经给了6万,加上保险的21万都给对方了,现实在是没钱了,今年也老太婆死了,我还需要赔偿之后的那些钱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今年4月份检察院又把我的这起事故公诉到了法院,说我是严重超载致1人重伤,触犯了刑法,现法院的传票还没下来,我想问一下,关于我的这起交通事故会判刑吗?
如果我没钱赔偿会加重我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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