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退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04 14:24:44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安徽人,今年4月18号在江苏昆山市看了一套房子,并交了一万元的订金,约好在4月25日签合同并办理按揭手续,不料没过两天,开发商通知我,说当地政府刚刚有了新政策,在当地买房的外地人需要有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基金的证明才能办理按揭手续,而我并没有,他们就告诉我让我再等等,一直到5月1号我过去以后,他们还是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并提出一个方案:合同可以先签,而按揭可以后办,双方可以签一份协议,如果因为政策原因不能办下来的话,开发商将全额退款。对于这种没有保障的协议,我自然不会接受,而开发商又提出,如果再不签合同,就要算我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是霸王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把贷款及时的办下来,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退房?请及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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