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软件源代码是否已给于软件著作权
更新时间:2010-05-03 11:39:27
问题描述:
某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两间企业[A]及[B]公司,其中一间[B] 公司把源代码移交给第三间[C]公司,而第三间[C]公司利用源代码开发另一个升级版本系统,并成功申请新的软件的著作权。[A] 公司完全不知情而造成严重损失。要求[C]公司赔偿,但[C]公司解释[B]公司并末对其享有的著作权进行转让,只是向[C]公司移交软件源代码,属于依法行使其著作权的行为;并未违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C] 公司使用源代码时不需和[A] 公司协商及支付任何费用给[A]公司,法律上是正确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