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便于乙方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版号。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甲方所有,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9-07-16 09:22:39
问题描述:
软件是甲方设计,但乙方要求
2、 甲方收到乙方OEM费用后,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制作OEM版本,并提供软件产品的部分程序源代码,电子版产品使用手册和说明书等,以便于乙方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版号。(注:乙方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只是为了方便乙方销售人员在电教系统进行软件推广送审时之用,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因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而主张著作权。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向甲方支付5万违约金,著作权仍属甲方所有。)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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