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对方危险驾驶电动摩托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更新时间:2010-05-01 10:42:49
问题描述:
2010年4月28日我车停混合机动车道标线内停车位,后面一飞速电动自行车撞上了我的车门。交警判我全责,我无异议,但对方伤势只在面部有一公分擦伤,但协商敲诈我要3万元私了,我不愿意让对方起诉,判多少赔多少保险公司认可。
我想反诉这个案件,对方摩托车无牌照在机动车道内高速行驶,证据材料以交警事故调查及停车人员等证词,可主张我什么权利,无论后果怎样均可,只是为警醒对方以后不要违章骑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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