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因工作致伤
更新时间:2010-04-30 20:14:2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本人于2009年10月中旬在一建筑工地将胳膊摔伤,事后得到了老板的及时救治,经医疗手段检查为左肘有一小块骨粉碎,当时觉得没有什么大碍,住了近半个月医院我就主动要求回家静养,(已征求医生和老板的同意),当时总觉得没什么大事,但是今年3月份开始进入工地工作,一开始就觉得受过伤的地方酸痛,当时以为好长时间没有从事体力劳动,可能是还没适应,好长时间过去了现在还是痛得厉害,到医院复查了一下,医生建议不能从事过重的体力工作,可回到工地老板还是照样安排正常人所干的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个情况应该怎样处理?通过哪个渠道? 请给予答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