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院判非承租人有一间居住权房,面临拆迁,居住权人是否应得到拆迁人的经济补偿或回迁房安置。,
更新时间:2010-04-29 18:01:14
问题描述:
夫妻二人离婚,法院判非承租人有一间居住权房(没规定居住期限,),面临拆迁,单位公房出租人同拆迁人达成协议,将补偿权益转化为承租人的权益,由拆迁人兑现给承租人。在本案中,居住权人的权益是否完全同承租人一样可转化为获得经济补偿或安置回迁房的权益?居住权人的权益是由拆迁人兑现还是由承租人兑现?
拆迁人认为居住权人的权益与拆迁人没有关系,居住权人的权益应由承租人兑现。
居住权人认为我的户口在被拆迁地,居住在被拆迁地,根据法院判决,拆迁人就应负责对居住权人给予经济补偿或安置回迁房。
承租人认为拆迁人应负责给居住权人经济补偿或安置回迁房,居住权人与承租人没任何关系,谁拆迁的找谁去。
恳请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对居住权人认为我的户口在被拆迁地,居住在被拆迁地,根据法院判决,拆迁人就应负责对居住权人给予经济补偿或安置回迁房的维权诉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给予合规性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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