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医疗意外还是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0-05-01 01:32:5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孕妇于2010年4月19日预产期超了5天,下午入院检查时答复说胎儿心跳时快时慢建议住院观察,当时B超检查胎儿7斤左右于4月20日晚十点左右肚子疼痛到4月21凌晨一点疼痛难忍经大夫反复检查说是没有生的迹象,最后每间隔3-4分钟疼痛一次我忍不住疼痛要求医方剖腹生产,一是怕胎儿有危险二是忍不住疼痛后经大夫检查说宫口以开三到四指建议顺产然后推进产房到4月21日凌晨4点39分分娩结束,结果产下一名9斤多的女婴 当时发现女婴脸及全身青紫且右臂不会动,经骨科大夫检查并照X光发现右侧锁骨骨折但没有错位痹痛神经没有损伤。当我们询问大夫时他们说这是医疗意外,我们不解。
请问这算是医疗事故么,如果是我患者家属应该得到医院怎样的赔付,赔付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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