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说每个月要给我前妻五千元直到她结婚,可我现在没工作了,无法继续履行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4-28 10:46:51
问题描述:
我与前妻离婚的当时在离婚协议中写了我要每月给前妻五千元生活费直到她再婚,但不久之后我就没了工作,而且因为小孩是归我的,因此生活压力很大。前妻不停来闹,说我不履行离婚协议就上法院告我。我不知如何是好。请问如果她告的话她会赢吗?还有,我现在再婚了,她威胁说如果我不给她钱,就要我现任妻子来出这笔钱,因为我们现在是一家,我的债她也应该有份,真是这样吗?我实在不想因为我和前妻的纠纷影响到现在的家庭。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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