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0-04-27 21:40:28
问题描述:
我2003年-2008年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负责销售,在2008年年底,公司被外企合资并购,2009年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合同上是负责1个公司的销售,后在2009年8月份后整合负责2个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但工资待遇未作调整,同时在差旅费和福利待遇上与合资公司的同时的标准有很大差异,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同时对收购品牌的市场投入上比合资前减少,导致销售指标很难达成;现在想和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如公司不同意,该如何解决?请教一下有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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