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财产分配和儿子抚养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27 13:30:29
问题描述:
你好!
现状:我是女方,市区有2套房。男方是青浦郊区,市区无房。06年年底结婚,没办婚前财产公证。大约07年6月左右,男方户口转到女方名下。现有一儿子,在哺乳期,全母乳喂养,由我爸妈和一个亲戚一起照顾。
自从生好小孩,我们整天为其抚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谢谢!
1、如果离婚了,我能否得到小孩子的抚养权?
2、由于婚前没有做公证,现在是否还能补办?法律效力是否和婚前办理是一样的?
3、以我们这种情况,假如离婚后,男方是否能分得部分的房产?(我听说过如果结婚没到8年的话,另一方是无权分房产的,是否有这一说法?)
4、我们婚后买了一辆车(一开始是借钱买的,现在还清了。),存款有3万,还有些钱他买了股票和基金,大概有3万左右。请问,如果离婚了,一般情况下会怎么分财产?
大概就这些问题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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