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事件咨询
更新时间:2010-04-27 13:33:38
问题描述:
(1) 我在2004年5月出资帮弟弟购按揭房一套,按揭20年,房产证在2005年已发到我手里。2008年我又出资帮弟弟购车位一个,并且房屋按揭从2004年迄今都是我出资还银行贷款,每次去银行还贷都是我去的,但单据上我签的是弟弟的名字。弟弟在2006年结婚,弟媳没工作,弟弟在我门市上帮忙,我给弟弟的工资全给弟媳用完,两人没积蓄。现在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房屋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银行这几年已还贷款是否属于弟弟个人财产,另外购房时房价是3200每平米,房价现在涨至6000每平米,增值部分是否仍属于婚前或个人财产?(2) 现在弟媳准备要离婚了,假如在外面找亲戚朋友打假借条的款项是否属于共同债务?(3) 假如弟弟提出离婚,法院会判要弟弟对弟媳支付补偿费吗?假如会的话,大概多少金额?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