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4-23 12:51:42
问题描述:
我家原住在朝阳区,是我爱人父母单位的房,1999年国家修路拆迁,按当时政策可选择货币补偿或安置房,我家和孩子奶奶选择的是安置房,但没想到拆迁办给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给当地村民的安置房,搬过来后还要收租金,我们整个楼拒交至今,因我们当时的钱完全够买房,这可是国家占地,这么蒙善良的老百姓有道理吗?因为以上种种问题引发现在困扰,按国家规定这种房应属小产权房,又要面临二次拆迁,孩子奶奶已去世两年半,当初想把房子留给孙子并写手书遗嘱,但老公的哥哥们不同意,所以老公私下与其兄长签协议把房均分,并代孩子签名,我该怎么办?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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