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判决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4-22 03:23:29
问题描述:
是一宗山林纠纷行政纠纷案我方向县山林纠纷调处办提供证据1.1962年登记林权所证二份.县政府已认定二份林权证四至范围有认定图.(图注记有绘图人山纠办刘凡庆.铁岗林业站石燕飞.左沄林业站罗金兴和我方代表签)2.石坋村委会为争议对方与我石坋村小组双方认定争议山四至范围和四至范围内四个小土名称认定图.(图注记有双方代表签名)争议山是坐落于我方县政府认定山林图山尾.石坋村委会为争议对方与我石坋村小组双方认定争议山四至范围内四个小土名称.有我登记林权记.大债夏名称争议山与我山林是一个位罟山林.但是-.=法院还以我二份认定图县府工作人员在勘踏现场根我代表所指绘图.不給予认定.还以经县政现场勘踏认定我二份林权证山林不是争议山四至范內及二份林权证没有登记有争议山(注没有任何证据主是口讲)就认定我没有争议山权属凭证.就以村委会提供三份巜山林承包合>>是复印件而且我法庭质证时要其出示原件供查核到现在都没有出示过原件.也没实施作为依据将争议山权属处归村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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