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再婚,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吗?
更新时间:2010-04-21 16:06:07
问题描述:
07年9月我与前夫离婚,孩子我抚养约定房产给我房贷他付,孩子十八岁时过户给孩子。因前夫不支付生活费,08年4月始用租金抵生活费。08年10月前夫从广州回京,提出带孩子在京上学居住这套房。7月来京并陪孩子生活到10月。至10年3月探望孩子两次他都阻挠孩子与我亲近,并在第二次来京时动手打我。因想念孩子,3月回京上班。无意发现前夫再婚的隐情。第二天又再次对我大打出手扬言将我毁容。之后要卖掉房产替他还债平分房款,并威胁要花钱找人收拾我。后我提出房贷我还,他付生活费我带孩子生活,他结婚出去租房。因以前签了份生活费的协议,当时不知是圈套,他篡改添加内容因为协议是他写我签字,现说我没有权利抚养孩子。他想先要抚养权后要房产。我换了门锁,他就让孩子告知不给钥匙就砸门撬锁。之后要带走孩子,现他要抚养权,他母亲要孙子监护权,请问律师我能要回孩子监护抚养权?能主张前夫可以探视但不能带孩子居住(因他已再婚,孩子不到八岁,不会保护自己)?能保住房产?以后前夫继续纠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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