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外伤害
更新时间:2010-04-19 17:48:59
问题描述:
我的小孩在幼儿园里,在老师带他们出去活动时,将另一小朋友撞倒,致对方额头碰在水泥台阶上,受伤流血。幼儿园老师带该小孩去医院治疗,当时大概伤口缝了七针,医疗费总共1100多元(做了脑CT,检查了眼睛,都正常)。现在该小孩的家长要求赔偿营养费和他妈妈的误式费(该家长无正式工作)。
请问:幼儿园和我们的责任该怎样划分?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另:家长说要做伤残鉴定,请问这个伤口够什么伤残级别,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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