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好辞职手续因为违反了一些公司规定被威胁不给于工资希望能给予法律帮助
更新时间:2010-04-11 16:05:1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我与我一交好同事在半个月前提出辞职。
于今日2010年4月11日公司主管已正式签署辞职书,并移交和办理好各种辞职手续。(除了工资因为是按月打卡的关系,时间未到没有给予而已)
公司有明文规定不得利用职位之便私下累计积分换取奖品的条文,抱着客户不累计积分也是浪费的想法大家都心知杜明的偷偷换取。
今日正巧我那交好同事辞职后便去换取奖品,不巧被另一同事看见被给予检举揭发,高层管理在愤怒之时在所有员工中开展调查,在查到的一台机子工号问题时,表明如果不能给予明确答复,公司将不会给予已经完成辞职的员工发工资。
即便因贪小便宜而违反公司规定,可用不发薪水来给予惩罚也太过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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