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重婚罪
更新时间:2010-04-11 11:38:06
问题描述:
有一人员与前妻生有一男孩,再婚时又生一女儿,现任妻子不是他们的第三者,由于丈夫有外遇屡教不改导致妻子半年不回在乡政府上班并带着女儿,丈夫不闻不问.去年底他把前妻接到家中以照顾儿为由同住,并到他老家过年.返城一直住到三月三十一日我回家才得之,我和丈夫交谈近半小时后要求把她喊走,事后她破口大骂还用东西把我多处打伤,鉴定为轻微伤.请问他们是否属于重婚罪?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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