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赔偿社保?
更新时间:2010-04-09 08:38: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06年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合同是单位用A4纸机打的,有单位领导的签名和印章,以及我当初的签名,大概内容如下:......6年内不办理调动,如自动离职,在职期间(个人*顿号*单位部分)社保金如数归还单位......现在是第四年,我想离职,请问这个合同合法吗?如果我离职,是否真要赔偿?个人认为其合同当初订得笼统,是要全部赔?还是只赔其中之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