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0-04-11 17:26:20
问题描述:
2010年四月2号23:10老婆进的产房,在四月3号凌晨3:40宝宝出世。由于助产士的不负责任(听老婆说助产士在不停的发信息,事后从院方调查得以证实),宝宝窒息,在抢救一个多小时后,有轻微呼吸。就在抢救的过程中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一个滚烫的医疗设备就落到了宝宝幼小的手臂上(此事也是事后调查得知),当时就此事医生什么都没有说,一直瞒着家属。他们说的是“你家小孩肺部未发育成型,而且眼睛一大一小,是个畸形儿,治好了也是脑瘫”
之后宝宝就转进了医院的儿科,到了儿科之后宝宝被送进了新生儿病房,接收婴儿的医生告知宝宝的胳膊有两块很大的烫伤(胳膊内侧70%)。72小时过去了医院给宝宝做了全面的检查,诊断结果如下:1.心脏:房间隔缺损。2.肺部:符合新生儿肺炎。3.脑部CT: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度),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顶部皮下小血肿。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专家,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