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款和房子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0-04-07 10:24:5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请邦忙解答.谢谢.
我一亲属有这么件难事.要请律师指教.他与妻子在十几年前离婚后又复婚.但没有结婚登记.在2004年男方有病致残.女方搞非法投资.被骗了几十万元.其中有向男方父亲借款五万元.没有欠条.有证人可证明事实存在.此款一直未还.2009年在外县户籍所在地买一处住房.产权证是女方的名字.此其间男方只有千元的退休金.因有病无其它收入.女方收入两千元以上.现在双方要离婚.(女方有遇.可证实)借款不承认有责任.理由是搞投资是为了家.房子要代走.理由是自己的钱买的.
请教律师.
1.欠男方父亲的五万元.女方应承担多少. 此借款以发生多年早过时效期了.法院是否受理.
2.买房屋的钱虽然女方收入高点.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没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该房屋可以平均分配吗?
3.他们在a地居住近十五年了.买的房屋和双方的户籍在b地.为了便于判决后方便执行.在b地法院起诉可以吗?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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