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4-05 21:34:37
问题描述:
我于7月15日登记结婚,7月的时候父母拿出2000元,叫我去买一台电动车和洗衣机,我把钱给了女方,叫她去买,电动车是7月15日前买的,洗衣机是7月15日后买的,她自作主张买完电动车和洗衣机放在女方家中,于是我就等到举行婚礼迎亲的时候顺便把电动车和洗衣机运到我家中,现在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女方说洗衣机和冰箱是她娘家陪嫁过来的,也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割,合法吗?发票都是在我这边的,洗衣机是放在我父母家中一起用的,电动车目前我在骑。请问电动车和洗衣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